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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持剑正对着士卒们,双目也闪烁着光。
“都是我的好兄弟。这一次,跟着我走,兄弟们个个都能加爵!”
众人闻言,纷纷举起武器大呼,
“李将军!”
“李将军!”
在秦国的军功爵制下,谁能跟到李信这种作战风格的将军,谁就是一只脚踏上了秦王政的封爵名录上。
李信最喜欢的就是和敌人面对面的厮杀,他喜欢带头冲锋。
打仗的时候,负责什么任务的士兵最有利呢。
自然是属于收割的那一类。
其次就是冲锋的队伍了。
在战场上,冲的最快的,最勇敢的士兵往往能用自己的剑架在死神的脖颈上。
而那些一旦见到敌军和血腥的场面心中开始害怕的,想要逃跑的,这时候就轮到死神的利剑落在他们的脖颈上了。
生死,成败,越是大事,根本来不及让你思考去怎么做。
全部都在一念之间。
易经上讲,地天泰与天地否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正是一念之差带来的。
如果士兵们能在战场上忘却生死,光是一双眼就可以吓退对方。
而一旦表露出畏惧,倒也不是敌人突然就剑术高超起来,而是小兵自己就已经两腿发软,露出破绽,这样的士兵在战场上是非常显眼的。
就像是菜鸡落在了狼群里,自然死得极快。
所以打仗的时候,参与第一梯队的士兵,其最重要的素质不是什么身强力壮,技艺有多高超。
最关键的是要勇敢,不怕死!
只有前锋不怕死,才能为后军开出一条道来,才能带动全军的士气。
而正是这样的前锋队伍,往往最是能诞生烈士!未来的公爵,以及未来替补的战时指挥官。
现在,站在李信面前的就是这样一群不怕死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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