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清欢的行李并不多,鉴于她身份特殊,皇帝特许她不必向任何人行礼,还赐了她一面通行无阻的令牌。他可没动过清欢的脑筋,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虽说还是喜欢鲜嫩娇美的小姑娘,清欢容色不足气质来凑,皇帝却从一开始就没打过她的意思——原因无他,他喜欢娇弱无知的美人,可以任意捏圆搓扁那种,清欢看起来就不好糊弄,又熟知药理,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这样的女子,一旦存了不轨之心,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上了年纪,就越发怕死了。 清欢很快就在太医院混得如鱼得水,她说的什么求教医术当然是借口,温了了本身的医术不说,便是她从前,就已经学习过更高明的医术,所以她一到太医院,俨然就成了这群老太医的头儿,太医们大多醉心医术,并无门户性别之见,清欢也不吝教导,因此在太医院的生活,可比在玄祯身边快活多了。 拒绝掉玄祯后,对方来寻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四两拨千斤的婉拒,次数一多,玄祯也歇了心思。毕竟他是身份尊贵的皇子,怎么可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他不来,清欢更高兴。 她在等待一个时机,这种事情从来急不得,时机未到,她大可尽情玩耍,谁都碍不着她。 某次一个宫妃突发恶疾,她刚入宫不久,因为肌肤如雪腰肢极细,深得皇帝的喜欢,已经接连半个多月都翻牌子了。结果突然爆出恶疾的消息,皇帝震怒,太医们却诊治不出个缘由来,个个愁眉苦脸。按照皇上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他们实在很有可能脑袋搬家。 要是死了,以后还怎么跟了了姑娘学习医术? 皇帝勒令太医院的人全部都到宫妃的寝殿去,清欢也理所当然地抓过去,哗啦啦跪了一地的老人家年轻人都是男子,身着粗布麻衣的她自然十分显眼。 皇帝都要把她给忘了,如今瞧见她,顿时眼睛一亮:“温了了!” “民女在。” 时机来了! “快过来,快来给朕的爱妃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颤抖不止脸色发青神志不醒?太医院这群废物,朕白养他们了!” 清欢笑吟吟从地上起来:“陛下此言差矣,太医们为宫妃诊病,要隔帘问脉,一旦遇到恶疾,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实在不算他们的过错。” 她挽起袖子,顿时露出一截白玉般的手腕来。这段时间在太医院,什么粗活都不用做,药草不用她采也不用她晒,每天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太医院还有专门负责为宫妃调理的太医——结果全让她给享受了。所以这会儿手上的茧子没了,皮肤更是白的发亮,因为姿容清秀,反倒显出一股清冷之气,倒不像是人世间的人物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