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在《寻侠》里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的从前,有个很强大的侠客,他利用自己的功夫获取了很多不义之财,杀了很多人,成为了当地有名的大富翁,在当地名声很差。 然后有一天,一名陌生的侠客突然潜入了大富翁的家里,想要暗杀他,却被大富翁发现了。大富翁的功夫比侠客厉害,这名侠客被打成重伤,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死里逃生。 然后一年后,这名侠客又来刺杀大富翁,这次他依然失败了,他失去了一条胳膊,但却幸运的险死环生,再次成功逃了出去。 如是又过了五年,就在大富翁已经快忘记这名侠客时,这名侠客又出现在大富翁的眼前。 失去右臂的他在这五年里勤学苦练练就了左手剑法,这次与大富翁斗了个难舍难分,最后还是大富翁棋高一着,险胜,却也无力追捕想要逃离的侠客。 大富翁赤红着眼,捂着胳膊上的伤口,对打算翻墙逃去的侠客大声质问道:“你究竟为什么要杀我?你和我有什么仇怨?” “我和你没有仇怨。”侠客说完这句话就跳下墙,再次消失不见了,但是大富翁知道侠客是不会放过他的,总有一天他会再次来到他跟前想杀了他的。 大富翁向黑市发布了针对侠客的巨额通缉令,雇佣了强大的侠客们保护他,把自己的住宅建成铜墙铁壁,每天活的胆战心惊。 可是那名侠客却又再次失去了踪影,他仿佛一个在世间飘荡的鬼魂,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出现给予大富翁绝命一击。 大富翁想破脑袋也没想出来侠客的身份,他不明白侠客为什么那么执着的想要杀他。 大富翁在惶恐不安中又度过了三年,然后在一天深夜,那名侠客突然再次出现在大富翁的卧室,和他的贴身护卫打了起来。 大富翁惊慌的从床上爬起来,大声呼救,引来了更多护卫跑进卧室保护他。 簇拥在护卫们中间,大富翁却一点也不觉得安心,因为三年不见,侠客的功夫又进步了。 就算失去了一只手,独臂侠客现在的武艺也超过了大富翁,面对护卫们的凶残攻击,他以伤换伤,只为了最快解决对手,排除阻力杀到大富翁,亲手杀了他! 如此不要命的打法,大富翁请来的护卫们根本不是侠客的对手! 大富翁绝望的看着侠客飞快打败他的所有护卫,举剑向他冲去,在剑尖没入他身体的前一秒,他睁大眼睛不甘心的望着侠客,再次问起那个问题:“为什么?” 冰冷的铁剑没入他的心脏,在剧烈的疼痛里,一道释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杀你,不为私怨,只为公义。” 在杀掉大富翁后,伤痕累累的独臂侠客蹒跚走出了大富翁的家,很快融入漆黑的夜色,消失无踪了。漆黑的夜色里,只有地上一连串的血脚印,预示着侠客曾经从这里走过。 从头到尾,简都不知道这名侠客的名字,也不知道这名侠客的生平,更不知道在刺杀成功后,侠客接下来过上了什么样的人生。 因为这个故事只存在无数侠客们口耳相传的故事里,侠客们都以“从前有个为非作歹的大富翁”开头,以“独臂侠客杀了大富翁,从此再也没出现过”作为结尾。 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都像一个寓言,那个花了十年杀了大富翁的独臂侠客更像是一个被虚构的人物,侠客们编造出来了这个故事,从而传扬侠义思想。 简在为这个浪漫伟大的故事震撼不已的同时,其实在心里也把这个故事当做一个虚构的寓言。 毕竟只凭侠义之心,就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用十年时间来杀死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这种事太过离奇,向来只存在于故事里。 然而直到主角艾伦遇到了藏宝阁守门人时,简才知道她错了。 艾伦要想进入藏宝阁,必须通过守门人的考验。 守门人浑身笼罩在斗篷下,问艾伦了一个问题:“你认为,什么是侠?” 艾伦想起了侠客们传说的那个独臂侠客的预言,就向守门人讲述了那个故事作为回答。 守门人大笑出声,拿掉斗篷,露出一张刀疤纵横的可怕的脸,“小子,记住你今天的话,如果你忘记了,我会亲手杀了你。” 然后他转身用左臂推开了藏宝阁的大门,艾伦这才发现守门人没有右臂! 一道电光划过艾伦脑海,这驱使他结结巴巴问道:“您、您难道就是故事里的那个独臂侠客吗?” 守门人平静回答:“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现在只是藏宝阁的守门人。” 在看到守门人回答那一刻,简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她只觉得心头发酸,眼眶又热又涨,源源不断的泪水失禁一般涌现。 这才是侠客啊! 这才是属于侠客们的浪漫啊! 这才是属于侠客们的精神之光! 简一个女人,也被书中的侠客们激起无限壮志豪情,她也好想像文中的独臂侠客那样,为了贯彻胸中的原则和信念,不问结果和前程。 简不是无知的小女孩了,身为作家的敏锐感知,让她可以比普通人更加深入的窥见这个世界的黑暗与冷酷,她明白像侠客这样的极端理想主义者们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越发喜欢侠客,喜欢侠客代表的精神。 简在书评上写道:“《寻侠》带给我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体会到的滚烫热血,在这里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理想和热血不会被辜负,所有人都自由平等的活着,我认为这在当下是很难得的道德取向……” …… 季鹤卿放下报纸,看向乐景的目光具有浓浓的惊叹,“你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能想出来这么出色的剧情设定?” 顾图南也接话道:“说实话,一开始,我觉得《寻侠》肯定会水土不服,毕竟这是讲东方侠客的故事,”他耸了耸肩,给乐景递了个“你懂的”的眼神,撇了撇嘴自嘲道:“毕竟我们在美国人眼中就是留着可笑长辫子,不男不女的黄皮猴子。” “我真的没想到《寻侠》竟然能这么受美国人欢迎!” 乐景笑着回答了顾图南的问题:“因为古往今来,人类喜欢的故事内核都是共通的。” 顾图南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乐景在现代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些东西方论文分析《哈利波特》和漫威超级英雄系列漫画电影为什么会在全球爆火,其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建立在现代社会真实性上的奇幻世界观。 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建立在真实上的梦幻。 真实感是风筝线,读者通过拉着风筝线,建立代入感,代入主角体会真实社会里根本无法体验到的轰轰烈烈的大冒险。 所以哈利波特的身份设定就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儿,而漫威英雄在变身英雄在拯救世界之外,大多都过着普通平凡的生活。 从进化心理学上讲,古往今来,从《吉尔伽美什史诗》到漫威的超级英雄拯救世界,再到《三体》,人类喜欢的故事内核都是共同的——人类或多或少都有英雄情节:英雄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拯救万民,谱写人类勇气的赞歌。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