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于是其他人望着他的目光越发神异,宛如在望着什么下凡的神仙或神棍。 乐景被他们看得浑身发毛,连忙岔开话题:“总之,我就是起了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你们私底下好好考虑一下,尽快给我交个大纲,当然不一定非要按照我的想法来,你们如果有更好的想法,也可以来告诉大家,一起群策群力。” 季鹤卿是最快给乐景提交小说大纲的人。 小说名特别简单粗暴,就叫做《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顾名思义,讲的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参与独立战争,帮助华盛顿他们建国的故事。 顾图南这个工科生,比之季鹤卿少了一点天赋灵感,但是他会抄啊!他看完季鹤卿的大纲后大受启发,照葫芦画瓢,仿照季鹤卿的节奏和格式,写了一篇美国穷小子穿越到南北战争时期,解放黑奴,一步步奋斗成为美国将军的故事。 常清鸢是第三个交作业的,他写的是重生文,讲的是一个流浪汉重生回小时候,好好学习辛苦奋斗,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投资商业和工业,把握了工业革命的浪潮,最终成为美国首富的故事。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题材百花齐放,有人写上帝选取了12个罪犯让他们不停轮回做好事赎罪的故事(主神无限流),有人写剧本里的一个角色突然诞生自我意识拼命想要脱离剧本掌控的故事(穿书逆袭流),还有人写一对灵魂互换的男女由敌对走向相爱的爱情故事(互穿欢喜冤家流)…… 总之,各种各样的故事大纲让乐景看花了眼,不由在心里再次肯定了自己这些小伙伴们的智商,和智商高的人交流就是省事。 他稍微修改了一下小伙伴们的大纲,让他们的剧情更加紧凑,增强矛盾冲突的戏剧性,增加故事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接着乐景就让他们去回去写小说了。 再然后,乐景开始策划推出公司的第一份报纸。 乐景的新报纸想要站稳脚跟,打进市场,少不了约翰的帮助。 为了消除约翰的情绪,让他不会产生芥蒂,乐景索性就让约翰也成为了自己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让自己要办的报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约翰的分刊,并给予了约翰一个名誉主编的名头后,这个白人男人对乐景的新报纸的热情就立刻高涨起来,开始热心的替乐景筹划他新报纸的发行事宜。 约翰兴致勃勃问道:“报纸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乐景想也不想回答:“守夜人日报。” 守夜人?约翰在心里暗自低估道,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但是乐景是老板当然是他说了算,他就算想叫狗屎日报也是他的自由。 只是约翰有点迟疑,“日报?这时间是不是有点太紧张了?” 乐景解释道:“初期是周报,随着销量的提高,会逐步变成日报。” 然后他又说了自己的商业策略:“初期,《守夜人日报》不打算收费,买一份《孟松小说报》或《哈特福德小说报》,送一份《守夜人日报》,然后等到报纸上的作品打响知名度后,我们再进行收费。” 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小说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小说,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小说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阅读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小说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小说!”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阅读了每篇小说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小说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