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时候的魏逊,已经将全部的力量爆了出来,而他所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证明一件事,那便是他魏逊有可塑之才,是能被陈锋委以重任的角色。 看着眼前的怪物,魏逊手掌用力,悍然将指甲刺入了血肉之中,到了他这般境界,身体任何一个部位都能当做杀人利器,一瞬间的刺入,便将自己的手掌弄得血肉模糊。 自己怎么可能败在眼前这个恶心的怪物手中? 自己,可是大人亲自挑选的人才,也是营地中,第一个参加血祭的实验者。 众人只是看到了魏逊风光的一面,在所有人的面前,魏逊两个字原本就是实力的象征,他便是整个血战部的象征。 但又有谁能想到,昔日的他不过也是一个小人物,一个不受任何人关注,小到不能再小的人物,如果不是陈锋,他或许早就死在了哪片荒地上面。 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是陈锋给的,但是对于魏逊来说,他心中却想摆脱这种常人给予他的苏束缚。 他不单单要向陈锋证明自己,更要像所有人证明自己,他魏逊,可以单独杀死这样级别的怪物。 刹那之间,魏逊暴凸的眼睛几乎都要瞪出来,整列的眼角更是沁出刺目的血珠,无边的愤怒让他怒冲冠。 “今日,我若不将你杀了,我誓不为人!” 魏逊仰天咆哮一声,猛地就迈开步子,朝前冲了过去,这时候他身体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负面情绪。 “竟然连自己的好朋友都不放过,我看好你,跟我走吧。” “如果你想要做狗,我或许给你一个机会,只不过,这个机会的风险不小,如果你承受不下来,或许会在下一秒就会死去。” “当然,你还要记住的一点是,一旦死去,或许连全尸都无法留下,毕竟,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能量,拥有更进一步的能量亦或是就这般平平凡凡的度过一生,这个选择我交给你。” 当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魏逊有过犹豫,那时候的他已经成为了一名职业者,拥有常人难以匹敌的力量,但是,魏逊有野心,他看到陈锋的实力之后,就坚信一点,那就是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之中,想要好好活着,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资本才行。 正是因为如此,魏逊才选择了最后的提议,融合了一个天子骄子的血脉,也正是那一刻起,他才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魏逊的前半生都在赌博,而最让他骄傲的是,他每一次赌博都赌对了。 每当夜晚降临的时候,他还是时不时会梦见一张熟悉的面孔,末日之中,魏逊是仅次于陈锋的强者,身边不知道盘踞了多少女性,那些人的梦想,不外乎只有一点,那便是投靠魏逊,得到对方的庇护。 但对于魏逊来说,那些面孔不过是逢场作戏,根本不值得他任何在意,除此之外,魏逊还清楚这个世界的可怕,正是因为如此,他甚至连子嗣都没有选择要,一直依靠独特的方式,使自己处于一个孤家寡人的地步。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所有人,包括陈锋都清楚,魏逊的脑海中只有力量和晋升,根本没有什么家庭与感情观念。 可就是这样一个近乎绝情的人,竟然好几次梦到一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面孔,而且那个面孔的身份不是别人,正是魏逊昔日杀死的那名至交好友。 他永远忘不掉对方。 “哎,你好我是八班的,你也是刚转来的,你是哪班的,嗯?你也是八班的,真的是缘分,认识一下,我叫陈琦。” 也正是那一天,魏逊在学校中拥有了自己第一个朋友。 “魏逊我跟你说,你就是太胆小了,喜欢这种事情很正常啊,隔壁班早就不知道成了几对了,怎么到你这就胆小成这个样子了?这件事情大胆去做,我支持你,你怕什么?” “对了,上次跟你说那事你记得没有?你倒好,搞上对方连朋友都不认了是不?我之前很早就跟你说了,无论如何,那个照相机必须借我用几天。” “好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嘛?没了再找一个就是了,怎么还寻死觅活上了?我跟你说,就你这点出息,可别跟人说认识我。这点事情算什么啊?看见没有,我邻居,今天早上刚搬过来的,怎么样?要不要让我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第(1/3)页